“杨佳袭警”案,29日的庭审突然取消,但不管怎样,由于上海政法系统太多的违法办案,有人归纳了以下疑点:
一、怀疑自行车的来路而盘问,在已获知是租用的情况下,为什么要带到警局审问六小时?
二、六小时的耐心教育,为什么还会促发他接连投诉?
三、耐心教育已经做到了家,为什么上海督察还要两次赴京上门做其工作?
四、仅这么简单的过程,为什么会促使他走向极端和疯狂,竟起这么大的杀心,连杀十一人,造成六死五伤的惊天血案?而且蹊跷的是遇女警不动毫毛、遇到保安只用刀柄击伤、见男警刀刀刺中要害?难道他精神不正常?可鉴定结论是具有承担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如此,合常理否???
五、没有犯罪嫌疑的公民、其母亲突然间怎么会失踪?
六、杨母被北京警方列为失踪人员,而此后上海方律师却取得了杨母聘请律师的亲笔签名,这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
七、杨母究竟在哪里?是否被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了?如真的如此,是否合法?
八、如果此案没有复杂的诱发原因,又为什么要隔离杨母???
九、作为一方的当事人闸北分局,要不要回避?自己可否直接经办此案??
十、谢有明作为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他是否有资格担任杨佳辩护律师?
所以,“杨佳袭警”已注定成不了铁案,但将成为中国法治的里程碑,因为,上海政法系统万万没有想到,他们的一系列做法遭到了全国网民的质疑,甚至《检查日报》、《中国青年报》也纷纷对上海政法系统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行为提出质疑与批评。这和传统的“只要政治正确”完全大相径庭。
这种情况,在中国法治历史上几乎是首次:人们不仅仅关心结果,更关心过程,更关心程序正义。即便杨佳难逃一死,也要让他在公正的程序审判之后失去,这正是人的生命尊严的本质要求。
据说,当年商讨如何处理战后对待战败国的问题时,斯大林奇怪地问:“还审什么?统统抓起来杀掉!”,而正是美国的坚持,才有了东京审判。而现在看来,幸亏有了当年的东京审判,否则,今天日本还真的要翻案了。
遗憾的是,上海《新闻晨报》等媒体却纷纷表态,指责那些揪住司法程序有瑕疵的不良律师居心不良、没有人类的同情心。上海政法系统和上海媒体的法治理念竟然还和半个世纪以前的斯大林处在同一水平——要求对杨佳进行公正的审判,正如要求公正审判日本军国主义一样,这绝对不是在为杨佳或军国主义翻案,而恰恰是人类正义对邪恶的宣判、文明和野蛮的决裂。
《神探亨特》的经典台词“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开口讲话,你说的一切都将呈堂供证”,在我们倍感惊讶之后,开启了我们现代的法治理念,“辛普森杀妻案”,也在我们倍感惊讶之后,开启了我们程序正义的法治理念,今天,对“杨佳袭警”程序正义的高呼,正是“辛普森杀妻案”的中国版本——尽管杨佳不可能有辛普森的无罪结局.
所以,“杨佳袭警”案恐将成为中国法治的里程碑——不是因为“杨佳袭警”事件本身,而是国民对司法程序正义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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