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杨佳把心里的“委屈”说出来
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 肖太福
据《南方周末》报道,来自一个权威人士的消息,一度不配合警方侦查工作、拒作口供的杨佳,首次就作案动机坦白时交待:“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杨佳的这番表白不能不令人深思。
看来,杨佳内心深处埋藏着深深的“委屈”,这种委屈是什么呢?是什么样的隐衷导致他冲进公安机关连杀六名警官、刺伤多名警员呢?一个小时候就面临父母离异而被迫与母亲相依为命的可怜孩子,一个物质上和精神上都面临贫乏、迫切需要社会提供同情、关爱的少年,一个大学毕业找不到稳定工作而被迫流落到异地上海大都市打工的青年……。
可以想象,杨佳人生成长的过程充满着常人没有遭遇的委屈、忧怨、不满,问题并不完全在于此,恰恰在他走向人生独立的时刻,万没有想到在上海大都市竟然遭遇到了警察的审问和不公正待遇!杨佳采用极端的手段来报复这个社会,固然情节严重,但社会并非没有责任。到底是什么“委屈”使杨佳母子要不断向公安机关提出投诉?是什么“委屈”让杨佳竟然要提出开除责任警察的强烈要求?我们相信,上海公安机关的新闻发言人会逐步给我们提供答案。
既然杨佳有委屈,就应当让他有倾诉“委屈”的地方。为什么没有便利的心理咨询事务所为他排解心中的压力?为什么没有哪个机构之前向杨佳母子伸出援助之手?为什么文明执法的阳光没能及时照耀到杨佳的身上?出现如此恶性的袭警悲剧令有血有肉的中国人感到惋惜!
虽然社会文明的进步没有能够挽救杨佳,没有阻止杨佳走向袭警的道路,我们仍然对中国的进步抱有充分的信心。我国刑事司法程序给公民和犯罪嫌疑人提供了足够的渠道使其充分表达自己的权利和诉求。杨佳袭警案社会影响巨大,但并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秘密审判的法定情形,杨佳袭警案理所当然应当公开审判,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监督。
杨佳可以通过一审、二审的公开审判程序,充分表达自己的权利和诉求。我们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完全可以也应当“给杨佳一个说法”,不让杨佳把“委屈”永远背在身上。杨佳有权利在法庭上公开陈述和释放自己的“委屈”,向人民法院和国徽请求一个公正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