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被告人李某系某工厂工人。由于李某平时工作态度不好,未得到提级。李对此不满,认为是领导和班组整人。某日,李趁工厂食堂炊事员不备,将购买的磷化锌投入已做好的饭锅内。中午开饭时,炊事员感到气味不对,便将饭拿去化验,发现内含磷化锌,从而幸免一场灾祸。
[提示与讨论]
[案情摘要]
被告人吴汉荣,男,汉族,广东人,原系科力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
1988年,被告人吴汉荣在任科力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在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经与本公司副总经理陈金、经理助理吕亚力商量后,决定以收取资金占用费为条件,将公款67.6万元借给王白山使用。王白山已还40余万元,尚欠20余万元。当吴汉荣发觉王白山拖欠借款20余万元未还时,吴汉荣即与该公司人员多方追索并扣留了王白山用科力技术开发公司款购买的尚未过户的日产皇冠牌小轿车一辆(价值18万余元)。后该车在卖出时因无行车执照被公安机关扣押并发还河北省行唐县物资局。
[审理]
[案情摘要]
被告人:王德伟,男,27岁,个体户,,1990年8月5日被逮捕。1989年10月24日下午2时许,被害人谭X X与刘X x、李X、蔡X、杨X X五人游玩时,在X X预制板厂附近发现被告人王德伟的一辆机动三轮车停在路边,即想偷开着玩玩。后由李X将车开走。李X、谭X X等五人开车游玩一圈返回原停车处时,恰被王德伟发,王欲上前责问时,谭X X等五人逃跑,王德伟遂骑摩托车追撵。谭X X等人跑进居民区,王未能追上,于是王又骑摩托车到X X大南端等候。不久,谭X X、刘X X、李X三人又跑到X X机械厂院,王德伟发现后,即从街旁卖肉个体户X X的肉摊上拿尖刀、圆钢各一把继续追撵,李X躲进居民家中,谭X x、刘X X跑到清河边又往北跑。当王德伟追到清河边时,谭、刘二人已从清河与南城河会处跳河向西泅渡。王追至岸边一手持刀一手持砖头喊:“赶快上,不上来砸死你个X养的。”刘X X听后回到岸边,谭X文此时已到河中间并出现时沉时浮现象。在场的群众郝X X见状,催王德下河救人。王因不会游泳、无力抢救,于是说:“捞他干啥,叫他在里蹲会。”当谭沉入水中,水面出现水花时,在场群众韩X X又叫王左打捞,并说:“淹死你得负责。
……
[案情摘要]
被告人张贵福,男,39岁,农民。 1985年11月20日,农民马世金挖菜窖,占了张贵福家的地,张便找马讲理。马世金不但不认错,反而依仗自己身强力壮,打了张贵福。张气愤异常,咽不下这口气,便伺机报复。同年11月25日,张见马的15岁女儿在地里干活,便产生了报复马世金女儿的念头,但又怕自己打伤小女孩而犯法。这时,他想起别人讲过“不满14岁的少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便找来自己13岁的儿子替父报仇,叫儿子去打马的女儿。小儿子听了父亲的怂恿,拿起一把铁锹冲过去,对准马的女儿的小腿就是一锹,顿时将大动脉血管砍断,流血不止。邻近的群众见状,急忙将女孩送乡卫生院抢救,终因流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提示与讨论]
[案情摘要]
被告人郭彩蝉,女,18岁,山西省兴县孟家坪乡横城村农民,1987年4月27日被逮捕。
被告人郭彩蝉由于智力低下,不大会干活,遭到其公婆的歧视和打骂。郭彩蝉怀恨在心,于是在小善乡供销社买了砒霜,伺机杀害公婆。1987年4月15日,郭彩蝉之父郭应尔来王家接郭回娘家。郭彩蝉乘做午饭之机,将砒霜放人面内揉和,企图做成面条后先给公婆吃,然后再做没有掺人砒霜的面条,给她和她的父亲、丈夫吃。但郭彩蝉又怕煮过带毒的面后,锅内有毒,便把带毒的面放在一旁,准备再和一块无毒的面。此时恰逢丈夫王乃生回来,发现已和好的面发黑,问郭是什么原因,郭害怕罪行败露,佯装不知。王乃生便掺了一些好面与带毒的面一起做成面条。郭彩蝉不但不加制止,还帮助烧火。面条煮好后,郭眼看着她的丈夫和父亲吃下,自己借口肚子疼没有吃。王乃生和郭应尔中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审理]
[案情摘要]
1988年6月18日晚,卖衣服的个体商贩王甲、李乙在肖X发家借宿。苏XX、李Xx买衣不成,心怀不满,反诬王甲、李乙是“人贩子”,将其撵出肖家,并分别持竹棒、木柴追到龙家院子殴打王甲和李乙,又抢了王甲的手表、介绍信等。被害人哭喊“救命”之声惊醒了当地群众。村组长出面制止后,令朱X X等三人将王甲、李乙送交乡政府处理。行至途中,苏XX提出抢钱时,李X X支持,朱X X“嗯”了一声,未表示反对。苏叫喊“你们要钱还是要命”,并动手搜身。李XX举起木柴威胁:“你狗日的把钱拿出来!”逼迫二被害人将身上的822元现金交出来。被告人苏XX将抢得的现金分给朱XX70元、李X X30元,其余自得。被害人向乡政府报案后,在追查中,三被告人既不认罪,也不退赃,直至被缴获。
[审理]
司法部门对苏X X、李X X定抢劫罪无异议,但对朱XX是否构成抢劫罪,意见不一。
[案情摘要]
被告人邹某,女,31岁,某县幼儿教师。1985年5月25日上午10时,被告人邹某带领4名幼儿外出游玩。走在最后面的一个幼儿李某(男,5岁半)失足掉人路旁粪池。邹见状惊慌失措,但不肯跳人粪池中救人,只向行人大声呼救。此时,有一中学生田某(男,16岁)路过此处,闻声后立刻跑到粪池边观看,并同邹在附近找到一根小竹竿,探测粪池深浅,测得粪水深约75公分(半人深),但邹、邹二人均不肯跳人粪池内救幼儿,只是一起高呼求救。最后,农民范某闻声赶来跳下粪池抢救,但为时已晚,幼儿被救上来时,已经停止呼吸。
[审理]
对本案处理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邹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另一种意见认为,邹某的行为是一种消极的不作为犯罪。
[提示与讨论]
[案情摘要]
被告人彭海洋,男,31岁,农民,1986年1月27日被逮捕。1983年上半年,被告人彭海洋从原籍到X X县荷漳乡安全村搞副业。1984年8月,彭海洋与花塘乡斜田村贺X X结识,互有来往,贺曾提出要为彭海洋找对象,并向彭海洋借过人民币13元。1985年12月29日下午,彭海洋到贺X X家索要借款,贺X X不在家,贺妻刘X X留彭海洋吃了晚饭。当晚,彭海洋在贺X X的邻居家住宿。次日早上,彭海洋到贺家,因见贺妻拿昨晚剩的饭菜给他吃而不满,拒绝吃饭。刘X X对彭海洋说:“欠你钱的事,我不清楚,你直接与贺X X说。”随后,刘X X上山去砍柴,家里只留下一个3岁的儿子贺念强。这时,彭海洋认为贺X X帮自己找对象的事情没有音讯,借给贺的钱又要不回,加之贺妻态度冷淡,遂对贺家产生怨恨。·于是,趁贺X X夫妻不在家,彭海洋将贺念强带离贺家,想带回原籍收为养子。当天上午,彭海洋带贺念强乘汽车离开x X县,然后转乘火车到X县,当晚在X县胜利饭店住宿。此时,彭海洋感到如果把小孩带回家,上户口困难,自己的父母也不会同意,故产生将小孩抛弃的恶念。次日上午,彭海洋带贺念强离开胜利饭店,沿着铁路步行约一公里,走到一片杉树林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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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
被告人张景龙与邻村女青年赵x X(19岁)在恋爱期间多次发生性关系。1992年11月底,张景龙得知自己要转为城市户口后,便产生了不要赵xX的念头。同年12月5日中午,张景龙给赵X X写信谎称二人的婚事家里人不同意,让赵拿上“苯巴比妥”到其姐姐家相约自杀。赵X X接到张景龙托人送去的信后,便拿上信找到了张景龙,问“吃药不吃?”张说“吃”。赵哭着将张写的信撕碎,又问张:“你不后悔?”张说:“不后悔。”二人一同到了赵家,赵在自家药房取出“苯巴比妥”3瓶计225片,又问张:“吃不吃?”张说:“吃”。接着张向赵询问“苯巴比妥”的药性。赵说吃少了头昏,吃多了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后来赵又问张在哪里死。张怕在家中被父母发现,便领赵到了其五叔家。张景龙先服下25片药,赵说白永喝不下,二人又一同到张的四叔家拿上白糖返回其五叔家。这时,张景龙对赵说:“咱们不要喝了,我死了家里没人管了,以后咱各人走各人的算了。,’赵听后才得知张不想死,又要抛弃她,便气愤地说:“没想到你是这号人。,’随即用白糖水喝下198片“苯巴比妥”,张景龙却不加制止,而且在赵药性发作后,张怕别人发现抢救,又对人谎称赵“喝酒了,感冒了’’。当赵家来人救赵时,张怕将赵救活而极力阻拦,不让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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