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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课程(一)
阮齐林 发表于 2008-1-4 12: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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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司法考试 
  • Re:刑法课程(一)
    访客L52Skw(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2-1 19:52:00
    访客L52Skw(游客)阮老师,有一个案例我发给您,请教一下您对此案的张XX和王XX如何定罪量刑,我的联系电话是13843620325.我的意见是二人是共同犯罪,张XX定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或贪污罪,王XX定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二00六年初,XX县XX村村民王XX承包了XX分局南天门耕地十六公顷,在整地过程中发现其承包土地附近还有五十多公顷林地(一九九六年林业资源调查簿登记为94、95小班,二00四年林业资源调查簿登记为131小班,当时为采伐迹地)无人承包。二00六年三月份,王XX找到XX分局林业站站长张XX,并与张探讨,想要将这五十多公顷林地开垦种植水田,张XX当时说林地不能开垦种植水田,这件事不太好办,等等再说吧。大约过了十多天,王XX来到张XX的办公室,与张XX喜双再次商讨如何开垦种植这五十多公顷林地的事,最后双方商定:王XX以交五万元毁坏林地罚款的形式耕种南天门五十公顷林地。王XX于二00六年四月十五日向张XX交了五万元罚款,张XX给其开据了已经作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罚款收据》。张XX将这五万元罚款于二00六年四月十八日以自己的名义存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棵树信用社四方坨子分社储蓄所,直至二00七年XX分局纪检向张XX了解罚款一事时才上缴XX分局财务科。王XX于当年将这片林地大部开垦并种植成水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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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刑法课程(一)
    访客uYPc62(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11 21:43:00
    访客uYPc62(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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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刑法课程(一)
    yueye(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6 16:41:00
    yueye(游客)赞!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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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刑法课程(一)
    默默的~发表评论于2008-1-4 13:29:00
    默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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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刑法课程(一)
    访客817Gx3(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4 13:27:00
    访客817Gx3(游客)
    名师风采,一览无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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