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六点多钟出发前往一个县城,去会见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告人和到检察院阅卷,下午3点钟到检察院,承办人阳检察官刚好在家,向其出示了两证一书和说明来意后,他不削一顾的说,我这的案卷不能阅,你们到时去法院看,我只好无赖的准备离开。正要转身看见阳检办公桌上一本看了大半本的书,看书名是‘跟隋学民法’,我便友好地问他,你怎么对我们隋老师的民法感兴趣呀,他说你是隋老师的学生啊,我说是啊,他说这下巧了,我是隋老师的崇拜者,我最喜欢听他讲课,他的讲课圆润有力,柔中带钢,既严肃认真,又幽默风趣,于是我们越说越有缘,越说越投机,不知不觉快到下班时间了,他说先前不好意思啊,这样,我带你到文印室把你能看的材料复印一份,带回去看,不过文印费你自己出。我说非常感谢你对我工作的支持,下次有机会过来再和你探讨民法。他边走就边告诉我,他正在写一篇民法学方面的论文,需要一些素材。
我在回来的路上在想,今天要不是‘跟隋学民法’解围,就不可能办好事,真是名人效应,‘隋教授效应’帮了我,不过我没说假话,因为我是中法网网授学员,又是课堂笔记读者,还是‘跟隋学民法’的忠实读者,是隋教授的崇拜者,这样说来还真是隋老师的学生,哈哈,但不知隋老师认不认我这个学生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