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法》第三十条 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单位存款查询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外汇管理局、物价局、监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计局。
对单位存款冻结、扣划的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