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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应对2008年考试律师法和刑诉法的冲突
2008年6月1日,新修订律师法正式实施,而和刑诉法冲突事实已经摆在考生的面前,如何应对呢?笔者谈谈自己的想法: 如果在卷一内的涉及律师法的题目,按照新律师法解答。 如果在卷二和卷四涉及律师法和刑诉法的题目,首先看案例给出的时间是否是2008年6月1日后,如果是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按照新律师法解答,如果是2008年6月1日以前的案例,按照刑诉法解答。 由于2008年大纲没有列出解决以上冲突的方法,所以考生一定注意题目的时间和特别强调应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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