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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毫厘之差”到“天壤之别”
[ 2008-4-3 16:28:00 | By: 追者 ]
 

  1、学习、思考、运用

  在中法网《重点法条》上看有一句话是“...做题时...上了一当又一当,当当上得不一样”,而书上给的解释是“没有掌握知识点的本质内容”。

  什么是掌握?辞典上给的解释是“了解”并能充分地“运用”。不能够在具体的法律案例或其他问题中运用知识解决问题,自以为理解是没有用的。

  初学知识,会混淆很多的概念、判断和推理,因为感到他们之间似乎只存在着“毫厘之差”--甚至有时都看不到差异;不知其本质与精髓在什么地方,难免眉毛胡子一把抓。即使是书上写得、老师讲得再主次分明、逻辑清晰,在自己听来还是不免会糊涂。没有更简捷的办法,只有反复地思考,反复去解决具体案例,直到能够正确完成才可以说有了小成。怎么叫小成?其中有个效率的。效率到什么程度?当看知识点之间的差异如“天壤之别”并因此解决法律问题时信手拈来就算是大成了吧。

  2、语言

  我在初一以前是在辽西老家读书的,初二时到了沈阳,听沈阳人说话都是一个味道,几乎只能分别出男女之间的差异。过了几年之后,沈阳人说话听起来已经是千变万化了,再回辽西,又听老家人说话都是一个味道似的。怎么回事?

  用“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也许可以大致解释一下其中的原因。对感知、体会久了的事物,往往会有细致的认识。细致了,看到的差异就多了,分辨得就清楚了。

  3、结束语(自勉):功到自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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