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记得去年读加西亚·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越往后,愈心恸。看电影版《霍乱时期的爱情》,越看越较劲,小说先入为主占据着情智,我的判断是电影改编失败,尤其费尔米纳的扮演者和青年阿里萨扮演者,需要细腻入微之处的演绎不够火候,而那又恰是马尔克斯(作品)的魅力所在。即使当看了一位我颇欣赏的女作家褒奖电影版是少有的成功时,也激不起我改变对电影的看法。
书中的“悲”是力量的美的。电影虽然将阿里萨的”怪诞”糅进现实,它总让我觉得牵强别扭,没有小说那种驰张力,那种挥之不去的长踞苦痛。
The lesson I learnt:以后少看完书后意犹未尽去看电影,同样地,看了电影少回过头去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