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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总夜话(34)用益债权和用益物权设立的基础
隋彭生 发表于 2008-11-18 17:09:00

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分为分为价值权能和用益权能,而用益权能是价值权能的基础。实现物的用益权能,是物的财产效应之一,由他人用益的法律形式,是为他人设立用益物权或者设立用益债权。

用益物权与用益债权都是为解决“所有”与“利用”的制度安排。

物权,是享有物利益的财产权,这个利益,经常表现为用益利益——自己用益或者交他人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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